Wednesday, January 09, 2008

增加财产性收入不是空话

增加财产性收入不是空话
  
  
  上个月,父亲打来电话说,家里的房子要办房产证了。
  我老家在中原农村,住房多为各家自建的瓦房。房子是谁家的基本无须证明,也无须政府认可。政府颁发一本宅基地使用证算是对各家所占宅基地的认可,至于房子的样式和面积没有任何限制,也没有房产证这一说。
  要办房产证,还真是意见新鲜事儿。
  父亲说,乡里开过会了,要给所有的房子办理房产证。有些村子现在已经开始了,丈量、登记、造册、办证。
  我说,这是好事儿啊,是无偿的吗?此话一出口,我有些后悔,哪有免费的午餐啊。
  每平米收费1块,咱家两处房子要300多块。父亲说。
  我们那里农村的房子一般是100多平米。每家至少都有两所房子,一所给儿子娶媳妇儿用,一所留给老人养老。
  为啥要现在办理呢?我不解的问。
  乡里说,要贯彻落实17大精神,这算财产(性)收入。父亲说
  
  我无语。
  
  那个大会刚闭幕一个月,精神已经贯彻到基层了,真是神速啊!可是,更神速的是我那些父老相亲在一夜之间就冒出了很大一笔财产性收入。
  看来,增加财产性收入还真不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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