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2, 2006

江阴征地拆迁调查

徐 锋

江阴古称暨阳,是长江下游新兴的滨江港口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素有“江海门户”、“锁航要塞”之称。进入21世纪以来,江阴市努力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由此也开始了大规模的征地拆迁。



拆迁一户多少警察

“我被5名警察强行拖上警车,拖的时候被一名警察用臂肘猛击胸部,身上多处碰伤,在送往过渡房时被随意扔在地上!在强行拆迁现场,有400多名警察,在拆迁房3公里之内不让人进出。两台推土机不一会儿将我家房子扒平。”75岁的老人刘吾妹在病床上哭诉道。
刘吾妹是江阴市澄江镇花北村村民,其所述事情发生在2006年5月23日花山路改造工程的拆迁中。
花山路北起江阴市环城南路,南至大桥路,全长3.431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50米,按城市型主干路Ⅰ级选型。2004年底,江苏省国土厅和无锡市国土局先后批准该工程建设用地15.9576公顷,其中江阴市澄江镇花北村集体土地7.0100公顷。刘吾妹家位于花山路南段,就在被征用的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其房屋要拆迁。
因负责拆迁的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下简称“重点办”)与刘吾妹家未能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对刘家的拆迁没能进行。于是重点办于当年9月30日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了对刘家的补偿金额。刘家不服一审判决,向无锡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无锡中院于2006年3月29日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在2006年4月10日重点办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后,江阴市法院于5月8日张贴了强制执行公告,公告期限到5月13日。由于在限期之内刘家并未搬迁,5月23日,江阴市法院对刘家实施强制执行,于是便发生了刘吾妹所述的一幕。
“花山路改造完全是出于城市发展的需要,与地产开发商没有什么关系,政府干的是赔本买卖。”江阴市的一位主管领导说,“花山路断断续续拆了一年多,道路迟迟不通,影响了市民生活,老百姓都在骂我们政府无能。我们也有压力啊。”
对于强制拆迁当日的情况,江阴市方面强调,当天到现场的有40多名交通警,100多名公安民警,参与拆迁的是司法警察,刘所说的“有400多名警察”不属实;而刘所述“强行拖上警车”、“猛击”、“扔”等用词夸张,5名警察怎么会拖一个老人?当时因考虑到刘年老体弱,故安排多名警察劝说、护卫她上警车,并送到过渡房。不仅如此,考虑到刘吾妹有心脏病,为防其心情过分激动发生意外,当时还派了120救护车到现场,并一路跟随警车送刘到过渡房。
江阴方面没有否认“3公里之内不能随意进出”,并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安全。之所以一户拆迁出动了上百名警察,一方面是为了保障拆迁区域周边的交通顺畅,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拆迁区域内秩序和人员安全。
记者从当时留下的录像资料中看到,当时两台推土机在中间拆房,四周站满了一圈一圈的人,场面声势浩大,颇为壮观。对此,江阴市法院的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当时3公里之内都不让人进出,这些拍录像的人士怎么进入的?没有经过法院许可所作的录音录像,都不能作为证据,这些拍录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平安拆迁满意了谁

2005年6月江阴市花山路改造工程的拆迁工作启动。村民反映,拆迁之前,没有召开宣传动员村民大会,根本没有经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居然连拆迁协议也没有。对此,江阴方面表示,拆迁之时特意印制了拆迁便民手册,由拆迁实施单位分发到被拆迁人手中。但是为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没有采取召开宣传大会这种“传统方式”。
为了对江阴市澄江镇被拆迁房屋进行确权,经江阴市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后于2005年6月30日发出《市区澄江镇集体土地被拆迁住宅房屋确权会商意见》。该会商意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澄江镇集体土地建造住宅房屋的自然户型的合法面积标准,并提出了确权的原则。该确权会商意见的制定的依据居然是2004年6月就被明令废止的《江阴市农(居)民建房用地管理的暂行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和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花北村村民们认为,确权会商意见的出台,致使他们原有的合法房产被侵吞1000多万!并由此引发了85户被拆居民的联名起诉。江阴方面认为,该会商意见是“相关部门在拆迁过程中为统一标准而制定的一种运作模式,它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一个操作指南,只对行政机关内部发生效力,它是一个抽象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据了解,此次花山路改造工程(南段)征用147户居民的集体土地共计205亩左右,而经无锡市批准的仅有105亩。村民们说,即使这批准征用的105亩,征地方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补偿。
江阴方面将对新征用土地发生的土地补偿费的70%部分及全部的安置补助费,暂由市统一保管、专户储存,该款项根据相关规定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用;其余30%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组有、镇村管理的方式分发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但“新征用土地补偿费”和“新增建设用地补偿费”完全是两码事。土地补偿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收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关部门无权擅自代管。
尽管如此,一位负责宣传的干部对本刊说:“我市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在江苏省是处于一流水平的,可以说(政府)对拆迁户的补偿还是相当到位的,群众不能不满意。”

公开信事件谁在违法

2005年7月底,被拆迁户张国璋、陈嘉俊、陈晔、丁祥芬等8位村民联名写了一封《给江阴市失地农民的一封公开信》,信中列举相关法律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按此计算,我们每亩应得补偿24300元,而现在却一分未见。”
这封“公开信”贴出后,江阴市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出动100多名警察,把张国璋、陈加进、薛建忠等6人拘留,并让带着手铐的张国璋到曾经张贴公开信的地方拍照,作为拘留他的合法证据。
56岁的张国璋含泪述说了当时的情景:“2005年8月2日晚,20多名警察先从后门强行冲进我家后,用手铐将我铐了起来。当时我侄子张童其和侄媳吴国英正在我家,他们并不知道我张贴公开信的事,看到这突如其来的场面,张童其刚想上前说话,随即被反铐起来。这一闹惊动了村里人,村民问他们:‘张国璋去北京举报腐败份子犯法了吗?’他们说:‘没有。’村民问:‘没有怎么可以铐他们呢?’于是村民们都不让他们抓人。僵持了约一个小时左右,澄江分局出动了100多名防暴队员,把我和张童其强行拖走。当晚,我侄媳妇吴国英到派出所去看自己的丈夫,也被铐了起来。”
“8月3日早上,派出所要金玉华的二儿子张兵去接受调查,张兵到派出所后马上被铐了起来,并被带上脚镣。金玉华听说后去看儿子,也被戴上脚镣手铐。晚上8点多钟,要放金玉华,吴国英回家,但每人必须交罚款2000元,不交罚款就拘留15天,经人说情后在门岗上交了2000元钱后被放回家。在释放金玉华、吴国英的同时要求金玉华把大儿子张刚叫到派出所来,后张刚到派出所就交了口袋里仅有的400多元钱作为罚款(无任何收据),在托人送去一条中华烟后,派出所将其拘留期由10天改为5天”。
张国璋前后被拘留了21天,他对本刊表示“被派出所‘请’去,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因为我粗通法律,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不那么好对付,他们早就看我不爽了”。
对此,江阴方面解释说:“公开信”内容歪曲事实,带有强烈的煽动性。他们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非常慎重。市里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成立了专案组。公安机关对张国璋等人实施拘留是因为这些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扰乱了社会秩序,阻碍了公安机关执行公务,而“不是张国璋等人所称的‘为宣传管理法第47条’遭到政府违法打击报复”。江阴方面称,张国璋被拘留21天是两次处罚的合并执行,第一次是2005年7月31日张贴“公开信”,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使用煽动性词句,企图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集体上访,被处以拘留7天;第二次是2005年8月2日,由于对前去调查的警察有拉衣服、咬胳膊的行为,“构成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拘留14天。金玉华、吴国英由于参与阻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被罚款200元,而非2400元和1条中华烟。张德家属带脚镣手铐之事不实,他们认为“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因为太不符合逻辑了。”

耕地撂荒谁的责任

江阴市大规模的征地拆迁的另一目的是搞工业园区。据了解,全市各镇都有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区),某些开发区或者工业区在完成征地拆迁后存在不同程度的撂荒现象,周庄镇周南工业区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周南工业区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该工业区所征用的1000多亩土地,是1998年划定的省级基本农田保护区,政府曾投巨资建设沟渠等水利设施。周庄镇的周大爷说,“当时中央很重视,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国家领导人还来视察过,场面很大的,这块农田保护区在苏南也一度很出名。”周大爷今年60多岁,在土地被征前以务农为生。
2003年3月5日,江阴市周庄镇在没有和村民协商的情况下,在《江阴日报》刊登消息,决定成立周南工业区,共拆迁136户村民住宅,征用耕地1000多亩。被征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镇政府却在拿不出任何有关批文的情况下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宣布了拆迁、征地、补偿,安置等事宜,并明确规定“所有工作必须在六月底全面彻底结束,尽管在非典期间,也要如期进行”。
依照《土地管理法》,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都须经国务院批准。周庄镇一位主管镇长对本刊表示,该次征地得到江苏省、无锡市和江阴市有关部门自上而下逐次批准。但他只出示了江阴市的批文,当记者询问该次征地是否得到国务院批准时,没有得到对方的肯定回答。
有村民反映,在建立周南工业区的拆迁征地过程中,政府对被拆迁户家中有人在单位上班的,强行要求单位出具停工通知书,责令下岗回家,签好协议并搬迁后方可上班;对被拆迁户是个体的,动用公安民警、工商所,实行扣车、停业,明确签好协议后方可放车、开业。
周南工业区在完成征地拆迁之后撂荒了近两年。“1000多亩土地,说征就征了。征的时候说要建什么周南工业区,征完了却放在那里荒着。”周大爷愤怒地说,“把地圈起来,不搞工业建设,也不复耕。”
2005年为了应付中央对开发区的治理整顿,当地政府以每亩100元的价格将工业园区撂荒的耕地承包给外地农民耕种。“因为排灌渠已经废弃,只能种旱田。进入2006年,工业园区所占耕地便不让耕种了,去找政府,政府的人说要搞工业建设,荒着就让它荒着吧。我们确实觉得很可惜,但又有什么办法呢?”面对撂荒的土地,曾经承包过这些“荒地”的外地农民也是一脸无奈。
周南工业区位于江阴市云顾路上,路两旁树木枝繁叶茂,工业园区就隐藏在茂密的树林后。周大爷说,“路两边这些茂密的树林是以绿化的名义种植的,它不但能够绿化,还能把撂荒的土地掩盖起来,逃避上面的检查。”进入园区后可以看到,偌大的工业园区空空如也,没有什么工厂;1998年政府花巨资修建的排灌两用沟渠也被废弃;曾经的千亩粮田如今长满了荒草。
对于周庄镇周南工业区的问题,江阴方面一再强调:周南工业区是按法定程序调整为建设预留用地后才启动建设的;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政府没有采取停工、扣车、停业等行为,拆迁户对拆迁政策和做法是满意的。
据了解,这种撂荒现象在江阴市各乡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而地处城乡结合部的澄江镇、周庄镇、山观镇则尤为突出。澄江镇的许马列对这一现象进行调查后发现,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撂荒的耕地在3万亩以上。“这些土地撂荒了几年后,都能卖个好价钱,征的时候几万块一亩,卖的时候一亩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许马列说。

采访手记

进入21世纪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随着江阴市开始大规模地征地拆迁,许多村镇变为市区,农民摇身一变成为市民。可以说,征地拆迁不但关系到江阴未来的经济发展,而且也改变了几十万江阴农民的生活。
在调查采访的过程中,本刊也非常慎重,曾多次和江阴方面进行沟通。在本刊初稿拿出后,江阴方面曾书面邀请本刊再赴江阴采访。在这次采访中,一位曾参与拆迁的负责人警告本刊说:写新闻报道不是写小说,文章引用当事人的话是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要注意自己的政治立场。采访结束后,这位负责人又打来电话说,他的话只是个人意见。
江阴市的一位主管市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语重心长道:“江阴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依法规划、依法拆迁、依法建设的方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广大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但依法拆迁和依法建设是为了江阴市95%以上居民的利益,是代表大多数市民的利益,而不是个别人少数人的利益。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不能因为群众支持政府的拆迁先签订拆迁协议而让他的个人利益得不到保证,也不能让某些人顶着不走,提出违反拆迁政策的无理要求而给他不当的利益甚至是非法的利益。”
“在拆迁过程中,江阴市政府不但切实关心保障实地农民的疾苦,而且还提出了‘幸福江阴’的口号。所谓的‘幸福江阴’是让每一个生活在江阴的老百姓觉得生活在江阴是幸福的,让每一个江阴人都有一个好工作、有一份好收入、有一个好身体、有一个好环境、有一个好心情。”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这不仅是江阴市政府的愿景,也是百万江阴人的期望。(《百姓》2005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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